关于申报成都市教育局“十一五”首批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成都市教育局“十一五”首批教育科研课题的
通 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教研室(教培中心、教师进修校)、各直属单位(学校):
成都市教育局“十一五”首批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本次申报推荐、评审立项工作,根据《成都市教育科研管理办法》成教[2006]21号文件(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可参照《成都市“十一五”教育科研工作指导意见》(成教[2006]20号)进行选题,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课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条件及程序按《管理办法》第十一至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不得参加申报: ⑴承担“十五”市级课题尚未结题的; ⑵承担“十五”市级课题但未按计划开展研究的; ⑶以前未承担和完成过区(市)县级课题的(原市直属学校除外)。 三、申报推荐名额 各市直属学校(单位)每单位1项,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不超过8项,其余各区(市)县不超过5项。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填写《成都市教育局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评审表》,提供课题研究方案、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本课题的前期研究情况、承担区(市)县级课题的结题证明)一式三份,于2006年10月25日前报送成都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东马棚街一号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理论室)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择优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说明:《成都市教育科研管理办法》、《成都市教育局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可在“成都教育信息网(www.cdei.net.cn)”“教研与科研”——“教育科研”——“科研管理”栏目中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86633343、86630373 成都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6年9月19日信息录入:雨后添情 责任编辑:雨后添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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