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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教育局“十一五”首批部分重点课题招标立项的通知
作者:雨后添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9 16:18:37 | 【字体:

关于成都市教育局“十一五”首批部分重点课题

招标立项的通知

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各区(市)县教育局、教研室(教培中心、教师进修校)、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期间,是成都市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成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教育事业飞速发展,实现第三次跨越的重要时期。在此阶段,将面临许多问题,需要以教育科研的方式研究和解决。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作用,市教育局在“十一五”期间将审批立项50项左右重点课题。重点课题系指根据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急需研究的重大问题所立项的课题。为了组织优势研究力量开展对重点课题的研究,充分发挥研究的效益,经研究决定以招标的方式确定部分重点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批招标课题

1.整体推进区域性教育均衡发展的研究

2.在区域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践研究

3.新《义务教育法》与原《义务教育法》的比较研究

4.城乡教育一体化背景下农村学校内涵发展的研究

5.区域内教学质量的监测评价研究

6.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研究

7.地区应用型技术人才需求预测与培养研究

8.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现状调查及优化对策研究

9.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策略研究

10.一线教育科研成果评价研究

二、申报程序与办法

1.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科研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均可参加投标。

2.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成都市教育局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评审表》,并提交详细的课题研究方案、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国内和本地有关研究综述、本课题的前期研究情况)。除充分论证课题研究思路、目标、内容、方法、措施、预期效果等外,应提供体现研究能力和完成研究任务的主要旁证材料,如相关研究成果、前期工作基础、组织保障条件等。

3.参加竞标答辩。

参与竞标的单位均须参加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三、评审办法

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在受理各单位申报材料后,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初审、现场答辩和会议评审,择优上报市教育局,经审批后确定中标课题。

四、其它

1.申报市招标课题不占各区(市)县及直属单位“十一五”首批课题指标数。

2.本次招标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25日。各类材料一式三份,市直属单位直接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区(市)县学校经本地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成都市东马棚街1号B幢四楼理论室),逾期不再受理。

请市教育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充分重视此次课题招标工作,请各区(市)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择优推荐。

联系电话:86633343、86630373

成都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6年9月15日     
信息录入:雨后添情    责任编辑:雨后添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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